新年接近,为保证节日期间食物安全,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针对节日热销食物组织了新年专项抽检。共抽检粮食及粮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焙烤食物和乳制品等9类食物1073批次样品,抽样查验项目合格样品1058批次,不合格样品15批次。其间,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34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5%;肉及肉制品15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5%;生果及其制品9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占5.4%;饮料10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焙烤食物151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占3.3%;粮食及粮食制品111批次,糖块及可可制品132批次、炒货食物及坚果制品118批次和乳制品8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现布告如下:
饮料不合格样品1批次:山西维之王食物有限公司出产的山楂汁饮料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北京、河北、山西、吉林、山东、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省(区、市)食物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催促不合格产品的出产经营者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办法,一起抓住查询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拟定整改办法。查询整改状况需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发布。
三、国家食物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样品查验悉数合格的大规模的公司有106家,详细名单详见附件。